4月17日,新浪微博公众号“新华社”的一条关于交通标识的新华热评,引发21万阅读量。
据此,业内曾有专家于2018年撰写文章《交通标志不清应为车祸担责》,内容如下:
2007年10月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3年前发生在京珠高速武汉境内的一起3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作出终审判决,公路经营管理部门为车祸担责50%共赔偿37.7万余元。此判决引起社会热烈反响——交通标志不清,是否为车祸担责?
开车上路要确保行驶的安全,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辅助设施是最基础的保障,它在发挥指明道路特点的同时,还能知道驾驶员的操作,确保交通井然有序的进行,保证驾驶员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幕幕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不仅给我们的安全意识带来了巨大地提升,更加突出了准确清晰的交通标志与标线的重要性。它是在用图形、色彩、颜色、文字等各种表达方式向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行人传递着公路的相关情况,提供尽可能安全而有效率的公路行驶环境。
交通标志和标线是道路组成部分中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使用率最高的交通设施。如果不对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的合理性、完好程度加以严格的监管,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的同时,还会对使用者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程度上的威胁。如在交通设施齐全的公路上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经检验即使主要责任不是标志标线存在缺陷造成的,公路监管部门没有责任,对于行驶者带来的损失也是不可估量的。
由此可见,很多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和无视交通标志标线的结果,这也从侧面看出,标志和标线在公路上的重要程度。交通标志、标线的不合理设计或者缺设漏设,对于交通安全领域带来的后患是无穷的,必须得到相关部门以及道路使用者的高度重视。从近几年我国涉及的公路交通案件来看,很多都是因为在道路维修造成的砂石料堆放不妥,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对道路标志标线造成一定的破坏造成的。
随着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的不断修建,立体交通模式的广泛采用,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如何更有利和有效地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减少事故、防止阻塞、节省能源和降低公害等提出了十分迫切的要求。世界各国对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新材料、新结构和新工艺进行了不断的开发和应用。
作为管理交通的一种工具,交通标志被广泛地应用在道路上。交通标志,包括设置于路旁或车行道上方的道路标志及嵌划于路面上的路面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属于一种静态的交通控制。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系统是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制定的,是交通法规具体化、形象化的表现方式,有“无声的交通警察”之称。它向人们传达道路信息,表达交通管理指令,是汽车驾驶员行车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但是在日常行车实践中却不难发现,交通标志、标线仍不为一些驾驶员重视和接受,如对警告标志不注意,视危险为儿戏,因此给交通安全带来不同程度的隐患。